日前,陝西省商洛市紀委對兩年間發出的176份紀律處分進行抽查,發現15個處分決定被“打白條”——有的沒有進檔案,有的沒公開宣佈,有的照樣當先進,有的被撤職卻沒有執行。對此,商洛市紀委督辦執行10個,還有5個正在督辦執行,同時解除17個“超期系統傢俱服役”處分決定。
  所謂宿霧的紀律處分被“打白條”,就是紀檢部門已經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,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被打了折扣,跑調變味,嚴重縮水,或者壓根兒就不執行。處分被“打白條”的方式多種多樣,有的是口頭宣佈虛晃一槍,有的是處分決定不進檔案開“空頭支票”。更有甚者,在受到撤職降職處分之後,仍在行使其原來的行政職務,工資照發、獎金照拿、評先晉升機會照舊,黨紀政紀處分形同虛設。
  處分“找房子打白條”,病根兒在於私心作祟。有些處分是為了應付上級和公眾的質問,息事寧人,掩人耳目;有些處分是考慮人情關係,與人方便,與己方便;有些處分是出於保護自己,防止“拔出蘿蔔帶出泥”……因此,在實施處分時信誓旦旦,私下裡卻想方設法搞“隱性處分”,進行暗箱操作。
  處分決定支票借款能否得到有效執行,關係到黨綱政令能否暢通無阻地實施,關係到從嚴治黨、從嚴治政的方針能否真正得到貫徹落實。教訓告訴我們,紀律處分一旦打了“白條”,不僅失去了以儆效尤的應有效果,還嚴重損害了法紀的嚴肅性,助長個別領導幹部貪污腐化的囂張氣焰,以致不知收斂,得寸進尺,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,直至不能自拔。
  遏制紀律處分被“打白條”的現象,確保黨紀政紀處分的決定落到實處,必須強化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規範化建設。要增強執行工作的剛性,減少自由裁量的空間。要建立健全“部591門齊抓共管、責任分級落實、制度逐步健全、定期督查糾改”的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工作長效機制。同時還要加大問責,對在處分決定執行中陽奉陰違的,堅決追究責任,彰顯紀律處分震懾力。
  (原載華聲在線 作者徐雲鵬)
  (原標題:處分豈可“打白條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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