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日報訊 2013年,省人民檢察院圍繞“五個湖北”建設,忠實履行職責,服務改革、維護穩定,著力打造實力檢察、創新檢察、法治檢察、文明檢察、人本檢察等“五個檢察”,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。
  服務經濟發展
  ◆起訴傳銷、非法經營、金融詐騙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嫌疑人2353人,查辦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688人。
  ◆嚴厲打擊盜搶生產設施設備等犯罪,嚴懲強迫交易、敲詐勒索經營者的黑惡勢力犯罪,凈化企業周邊治安環境。
  ◆做好引江濟漢等116個重大項目職務犯罪預防。立案偵查社保、教育、就業、醫療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674人。
  ◆起訴違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等犯罪嫌疑人776人,起訴侵犯商標權、專利權等犯罪嫌疑人419人,查辦涉農職務犯罪539人。
  ◆起訴制毒販毒、制售假藥劣藥和有毒有害食品、非法行醫等犯罪嫌疑人5193人,起訴盜竊、非法集資等犯罪嫌疑人8352人。
  ◆介入火災等事故調查137起,查辦事故背後的玩忽職守等犯罪61人。
  維護社會穩定
  ◆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797人,提起公訴42896人。
  ◆參與打黑除惡、緝槍治爆等專項整治行動,起訴爆炸、故意殺人、綁架、搶劫、強姦等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210人。
  ◆加大對刑訊逼供、暴力取證、隱匿偽造證據等違法犯罪的查處和監督力度。
  ◆落實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,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3266人依法提出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建議。
  ◆設立83個社區矯正檢察室或聯絡站,依法監督糾正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等問題。
  預防職務犯罪
  ◆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2374人,其中貪污賄賂犯罪1826人,瀆職侵權犯罪548人。
  ◆查辦大案要案,辦理貪污、受賄、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和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389件,縣處級以上幹部職務犯罪要案173人,其中廳局級幹部15人。
  ◆查辦執法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642人。
  ◆對389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  ◆開展預防調查4000餘次,發出預防檢察建議4148件。
  維護司法公正
  ◆監督偵查機關立案3243件、撤案3276件。
  ◆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04件。
  ◆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357件,採納意見率為84.9%。
  ◆依法監督糾正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141人次。
  ◆提出再審檢察建議370件。
  深化檢察改革
  ◆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。完善受理、審查、辦理、終結機制,妥善處理涉法涉訴信訪21173件次,依法維護公正結論、糾正錯誤裁決。
  ◆對不服司法機關正確裁決的2111件申訴,通過加強釋法說理、促成當事人和解等方式耐心做好息訴工作。
  ◆加強司法救助,發放司法救助金256萬元;對違法鬧訪的依法處理。
  ◆積极參与量刑規範化改革,依法對29855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議。
  ◆推進檢查工作機制創新。在47個基層檢察院推進內部整合改革試點,在67個檢察院開展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點,推動執法辦案轉變模式轉型發展。
  提高監督能力
  ◆推進檢察隊伍“六項建設”,著力打造高素質隊伍。
  ◆完善綜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網上受理、流程指引、信訪信息查詢等功能,開展下訪、巡訪、視頻接訪728次。
  ◆加強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,培訓檢察人員7000餘人次。
  ◆為基層補充編製103名、招錄人員280人,培訓基層檢察人員5700餘人次。◆涌現出了張啟純、李曉寶、李紅艷等公正執法、一心為民的先進典型。
  強化執法公信
  ◆就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、訴訟監督等工作邀請各級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視察、調研3771人次,創建代表委員聯絡專網、手機報等新平臺。
  ◆對15件代表、委員建議和提案,安排專人辦理,全部辦結回覆。
  ◆新選任593名人民監督員,按規定將339件案件納入監督程序。邀請13000餘名群眾參加檢察機關“公眾開放日”活動。
  ◆全面開通檢察門戶網站、博客、微博、微信、手機客戶端,運用新媒體發佈互動信息9000餘條,為網民提供法律咨詢、開展訴求引導4000餘次。
  ◆對16000餘件案件進行質量評查,以管理促公正、提效率。
  (原標題:訴訟民主維護社會公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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